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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袋戲的角色行當大致可分為生、旦、淨、末、丑、雜六大類。其中又可依人物之年齡、性格再細分多種角色。台灣傳統戲曲各劇種的角色,大多分為生、旦、淨、丑四類。其它劇種則不離生、旦、淨、丑範疇,唯有布袋戲角色分類最精細,可依戲偶造型細分六十種以上行當。
傳統布袋戲、電視布袋戲的角色分類大致不離以上所歸納六大類型,但在造型上,傳統戲偶從造型即能分辨角色的忠奸善惡。現代布袋戲造型多新奇艷麗,從外型未必能判別人物的性格。此外,傳統古典布袋戲戲偶高度約30公分,頭部約5公分,偶頭與身體比例對稱;內台布袋戲,為使後面觀眾能清楚觀賞,戲偶頭部加大,成為大頭偶;電視木偶則因拍攝鏡頭可以拉近、特寫,偶頭縮小但身體變大,形成頭小身長的造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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